从现在起,房屋拆迁后的注销登记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将由房产部门合并处理。昨日,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主任刘戈表示:两项业务合并后,可以在同一地点完成两类房屋登记业务。这样一来,开发商的初始登记时限会至少提前20天,房证也会相应地下得更快了。
在市房产局推出的“优环境”20条服务举措中,建设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拆迁注销登记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实行合并受理制度,在同一时点完成两类房屋登记。
拆迁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它是房屋拆迁后必须要履行的一个手续。此后,开发商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不过,在实际操作规程中,有的开发商经常会把注销登记遗忘,从而为接下的初始登记带来麻烦。而开发商无法正常进行初始登记,直接导致购房者日后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两项业务合并后,不办注销登记无法进行初始登记。同时,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初始登记预约上门、受理与勘验也将一次完成,工作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相关链接
拆迁注销(房屋灭失)登记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7.其他必要材料。